AI生成圖像的法律邊界和道德邊界
2023-04-13 14:44:09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圖像時代的法律?
就目前情況來看,禁止侵權就是AI圖像生成技術應用的法律邊界
□ 吳志攀
我在網上看到了ChatGPT的一些繪畫作品,覺得科技的進步確實非常驚人。正如攝影家劉海平所說,在設計領域,GPT作圖已經可以與人一爭高下了。但在繪畫領域, GPT與畫家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
AI圖像生成與人類畫家的區別
仔細觀看GPT的繪畫作品,我發現GPT與畫家有兩點不同:一是,人類畫家基于動機而作畫,GPT基于概念而作畫;二是,畫家的畫可以有“畫如其人”的效果,而GPT作出來的“畫”,就難以表現美術作品的“個性”,也就是說,風格、筆法、意境等方面多為“千篇一律”。
先看GPT作為在設計領域的優勢。我們只要操作者輸入文字說明,GPT就能“拼接”或者說“組合”出對應“文字說明”的圖像。例如,網上有一張圖,文字輸入的是“龜兔賽跑”,而GDP“畫”出來的是一個長著兔子腦袋和烏龜身子的“動物”在奔跑。
“龜兔賽跑”是我們熟知的一個成語,說得是烏龜和兔子兩種動物比賽誰跑得快。我們習慣性地將“龜兔”連在一起寫,意思是烏龜與兔子的縮略表達。但GPT將其理解為一個“動物”,于是,它便將長著長耳朵兔子的頭與烏龜的身子組合在一起,拼接出來一個在現實世界中從未出現過的“動物”。這雖然看似是GPT對我們習慣用語不熟悉,但是也正因為這一點,它提供給我們從未嘗試過的“造型”“想象”和“創新”。這對于從事設計領域工作的人們來說,真可謂是“腦洞大開”。
將來,GPT經過學習會逐步提高認識,相信它一定能“畫”出來符合“龜兔賽跑”這個成語的圖像來。從這個例子中,我便看出GPT作畫的基礎是文字表述出來的“概念”,GPT還不會像畫家那樣在“動機”基礎上創作。
動機是人的行為的主觀愿望,這種教科書式的定義不能概括人類“動機”的復雜性。因為有時人的動機是清晰的,但有時又是很模糊的;有時動機是很明顯的,但有時又是很含蓄的;動機產生的原因有時是可以用語言表述清楚的,但有時連產生動機的本人也說不明白。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一個成語能表達這種情況:“只可意會,不可言傳?!?/p>
畫家作畫的“動機”有時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時是很沖動的;有時是“命題作文”,有時卻是自發的;還有時,畫家作畫之初是毫無動機的。例如,畫家拿著筆在畫板上隨意亂畫,畫著畫著,便在“無意識”中畫成了一幅很好的作品。特別是在現代藝術中,有一些藝術家的作品就是在這樣“有意無意”中完成的?;蛘咭部梢哉f,畫家是在“不明確的意識”中完成的。
美國有個畫家叫杰克遜·波洛克,在波洛克去世后,研究他作品的專家發現,波洛克的線條與瑞典數學家海里格·馮·科赫發現的“雪花曲線”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不謀而合”,從而揭開了“波洛克作品表面上雜亂無序但特別耐看”的奧秘。這個發現還可以解釋,為什么波洛克作品已經成為世界各大博物館和美術館的寵兒。我相信,波洛克生前應該是不知道科赫“雪花曲線”這回事的吧?
還有一個例子可以用來說明繪畫的“無意識”與“有意識”的過程。旅居東京的法國畫家托馬斯·羅曼有兩個兒子。由于父親是畫家,所以兩個兒子年幼時都愛涂鴉。孩子們涂鴉,在一般家長眼中可能是無目的的,也沒有什么明確的動機——應該只是孩子們覺得“好玩”吧?但是,當畫家父親看到這些涂鴉,便產生了再創作的動機。于是,畫家將兒子們的涂鴉加上一些線條和顏色,使之成為完成度很高的作品。這些“父子合作”的作品被出版商看中,“父子畫冊”由此誕生,而且在國際市場上還很暢銷?,F如今,羅曼父子和他們的作品已經成為“網紅”。
人從開始的無動機,到后來的有動機,這個過程是很難用文字表述的。當人能用文字清晰地表述時,就失去了其中的復雜性和朦朧性,也便沒有了趣味性和神秘性了。因此,現在的GPT作畫過程還是在文字能清晰表述概念的基礎上,由圖像搜索引擎快速找出符合“概念”的圖像局部,再組合起來呈現在屏幕上。計算機能夠實現人們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科學探索的道德邊界十分必要
現在再來看版權保護方面。美國版權局已經明確表示,AI人工智能圖像作品不授予版權,因此這類AI畫作不受版權法保護。同時,美國又是世界上ChatGPT原創發明和發展最快的地方。這兩者看似有些矛盾。為什么在看似“矛盾”的情況下,AI圖像生成技術能一路“高歌猛進”呢?這就涉及到科學探索與法律邊界的關系問題了。
科學探索與法律邊界的關系很復雜,在法律界也存在不同觀點。我個人認為,科學探索應該不設定太多法律邊界,但道德邊界還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原子能技術既能發電,也能制成核武器,發電可以造福人類,核武器可以摧毀人類。世界大國和一些小國無不擁有核武器,這些國家的法律并不限制核武器的研制發展,只是在核武器使用上自我克制。
就核電而言,即便其是一種綠色能源,但許多國家仍然禁止發展核電。至今,蘇聯時期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和日本福島核電站的泄漏事件,仍然讓一些人“談虎變色”。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已經明確表示不再發展新的核電站,原有核電站達到使用壽命就會關閉。目前,福島核電站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冷卻水排放入海的問題,已經不是日本一個國家的問題,也是周邊海域鄰國面臨的環境問題,甚至,遠在北美西海岸的居民也為海產品可能受到核污染而憂心忡忡。
AI圖像生成的科技探索也是這樣?,F在各國還沒有在立法上規范這件事,將來立法對其授予版權保護也好,不保護也罷,我認為都不會影響科研發展。法律主要的目的是造福人類,這與科學探索的目的是一致的?,F在,人類社會只是在使用這種技術生成圖像作品,且不允許侵權,還沒有明確對其他潛在的方面預設限制。就目前情況來看,禁止侵權就是AI圖像生成技術應用的法律邊界。除此之外,AI圖像生成的科研探索沒有法律邊界。
法律與道德是不同的
版權法的目的不是要束縛人的科學探索,不會限制人的創造力和想象力。這是人類能不斷進步、不斷完善自我的原因所在。所以人類在科學探索中展現出來的創造力和想象力既是能力,也是為社會作貢獻的責任。因此,科學探索應該得到鼓勵和保護。
包括版權在內的各種知識產權保護都不能與人的健康與生命相悖。
例如,一些受到專利權保護的藥品,在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通常會得到西方大藥廠的允許,在當地仿制和低價銷售。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一名商人因為從印度走私仿制藥,再以低于國內市場同類進口藥的價格賣給廣大白血病患者而一度被認為違法。這個故事反映出法律與道德某種矛盾的一面。
所幸,AI生成圖像所引發的侵權行為雖然違法,但是這種違法行為的性質與上述所舉的例子有本質的不同,因為上述例子涉及人類的健康和生命,而版權并不涉及這些問題。
(作者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