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禁止:給未成年人畫出“防狼圈”
2022-11-16 23:40:00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 高原
利用“一對一”單獨授課的機會,多次觸摸該校一名10歲女童的隱私部位,11月15日,被告人王某某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同時,法院還禁止王某某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教育部在2022年11月5日聯合印發的《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全國首例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人員宣告從業禁止的案件。
這項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從業禁止制度此前就出現在了刑法及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此次《意見》出臺,是明確司法判決權限,推動其落實。
從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從業禁止制度,到目前該制度在我國已經施行7年,效果如何?判處的從業禁止期限應當是多久?如何讓教育行政部門及時掌握判決結果,做好司法保護與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的銜接?
設計初衷
“從業禁止”的出臺,和近年來高居不下的未成年人性侵案有關。
根據有關統計,在2021年媒體曝光的223起性侵兒童案例中,有105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47.09%;有7起案例的罪犯曾因性犯罪受到處罰,其中部分為教職工。
為了防止犯罪人再次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七條規定了從業禁止制度。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則強化對未成年人保護,新增第六十二條,針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規定了終身禁業制度。
而《意見》的出臺,也是為了協調上述兩個法條中關于“從業禁止”的關系。
“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在判決中要否作出、如何作出從業禁止的決定,存在不同認識,實踐中判法也不一致,有的甚至對本應終身禁業的情形只判處了一定期限禁業,引發社會議論?!弊罡呷嗣穹ㄔ貉芯渴抑魅味无r根等在《人民司法》第34期上發表的文章《〈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理解和適用》中指出。
“由于教育行政部門不能及時掌握教職員工犯罪的判決結果,導致有的教師犯罪后隱瞞犯罪情況仍從事教師職業?!鄙鲜鑫恼峦瑫r指出了這種情況。
而《法治周末》記者在此前采訪時就發現,培訓機構在招聘教師時,幾乎都沒有核查受聘者之前是否存在性侵等違法犯罪情況。
有培訓機構負責人表示:“招聘就按照教育部門和公司的規定,會進行一些基本情況的核查,但很少有過核查是否存在有前科的情況,也沒有哪些途徑能讓我們快速的核查?!?/span>
而為了不讓司法機關唱“獨角戲”,《意見》規定,判決生效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十日內將裁判文書送達被告人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裁判文書轉送有關主管部門。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等原因,不宜送達裁判文書的,可以送達載明被告人的自然情況、罪名及刑期的相關證明材料。
明晰適用邊界
此次《意見》,其中的一大亮點明晰了“從業禁止”的適用邊界。
《意見》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具體情形,依據不同的法律條款,作出差異化判決。
比如,對于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特定犯罪的,明確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有評論指出,如果實施前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犯罪,明確判決“從業禁止”,或適用“禁止令”。如此“階梯式”處理,避免了處罰“一鍋煮”,體現了“精細化司法”的精神,也更加合情合理。
同時,《意見》對教職員工違法犯罪行為的從業禁止并不僅針對教育領域。第二條還明確規定,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人員,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段農根表示,在理解和適用《意見》第二條規定時需要注意,人民法院依據本款作出從業禁止判決時,其判項的表述應當是“禁止被告人×××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在執行過程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參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進行把握。
而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除了教育機構和校外培訓機構,還包括兒童福利機構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等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培訓、監護、救助、看護、醫療等職責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本款規定對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并不要求其必須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犯罪對象也不僅包括未成年人。
地方試點
事實上,《意見》出臺前,一些地方已探索建立各種防范措施。例如上海、廣州、重慶、成都等多個城市都推出相關政策,限制有性侵記錄者從事相關行業。
2017年年底,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出臺了首創性司法保護措施,明確對在校幼兒、學生實施虐待、毆打行為的教職員工,如構成犯罪的將建議法院判令其禁止從事相關職業;危害程度不夠刑事處罰的,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永不錄用其從事教育及相關行業。
在上海,2016年下半年,閔行區教師林某某在補課時強奸猥褻15歲女學生。閔行區法院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服完刑后3年內還被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這是上海市首例適用從業禁止的案件。此前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從業禁止”為非刑罰處罰措施,主要是基于預防再犯罪的需要。
有了個案突破之后,2017年,閔行區將從業禁止作為重點,通過入職審查將性侵害犯罪人員從未成年人身邊隔離。
閔行區檢察院建立的信息庫,收集了閔行區5年內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不限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員,也包括性侵成年人的犯罪人員。
除對教師、醫生、教練、保育員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查外,還將保安、門衛、駕駛員等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條件的其他工作人員納入適用對象。
接著,廣州的新政緊跟其后。
廣州市在當年5月正式上線“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據廣州市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介紹,該系統與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對接,“將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員擋在門外”。
不過,這些地方規定試行時間并不長,而且并沒有在全國大范圍落地。
同時,各地配合從業禁止制度設置的信息庫大多有一個弊端——僅收錄了轄區內犯罪人員的信息。
而這樣的信息庫存在著先天不足。
“如果某個人在外地剛剛因為性侵的違法犯罪服完刑跑到本轄區來,我們也是無從防范的?!睂幉ㄊ幸坏貐^檢察院專職委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各地的數據庫并未實現對接和信息共享,這種信息壁壘會產生漏洞和空白,對于流動的性侵犯罪人員可能無法實現有效識別?!敝袊ù髮W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苑寧寧表示:“有必要盡快建立全國性的信息庫,將相關信息整合到一個數據庫當中,實現信息共享,從而在全國范圍內更好地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span>
2019年8月,時任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公開表示,檢察機關將建立全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庫,推動形成涉及未成年人相關職業入職查詢和從業限制制度,這也被寫進了最高檢發布的《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中。
此次《意見》出臺后,信息庫的建立,也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