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立法如何疏通“無障礙環境”中的“堵點”
2023-04-27 17:46:23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二審稿明確立法宗旨,增加“保障措施”專章,進一步完善城鎮老舊小區無障礙設施和適老化改造中加裝電梯問題有關規定,為所有“有無障礙需求的社會成員”提供無障礙環境
《法治周末》記者 戴蕾蕾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4月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去年10月草案一審稿提請審議后,征求各方面意見。此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
近日,《法治周末》記者在實地走訪中看到,總體上北京的無障礙設施是暢通的,為包括殘障人士、老年人在內的有需要社會成員通行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在部分街面上,無障礙設施還存在諸多“堵點”。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二審稿中是如何為無障礙設施的暢通提供保障?如何補齊無障礙設施建設短板?
圍繞這些問題,《法治周末》記者采訪了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張萬洪。
《法治周末》:不僅是殘障人士和老年人,每一個人都可能需要暢通的無障礙通道,或者說,每一個人都有需要暢通的無障礙通道的機會,但在實踐中,仍存在無障礙設施使用不暢通問題,我們該如何看待這種現狀?
張萬洪:無障礙通道被占用的情況,說明社會大眾對“無障礙環境”的理解水平還不夠高。無障礙環境是為了所有有需求的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惠及廣泛人群。
應當認識到,缺乏無障礙環境,可能導致個人的重大生命、財產損失,讓公共空間變得不夠安全、友善、開放,降低城市形象與吸引力,進而給社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殘聯發布的無障礙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這方面的事例:2021年1月,殘障人士陳小平乘坐電動輪椅車經過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某路口時,因人行道無障礙設施破損從輪椅摔落,經搶救無效死亡。經調查,寶安區存在多處無障礙設施破損和不符合建設標準的問題,給殘障人士造成生活不便及安全隱患,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所以,每個人不能事到臨頭才發覺要去搞無障礙建設。提升全社會對這種重大公益的認識,是一個比較緊迫的任務。
《法治周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沒有無障礙通行通道設施或者占用無障礙通道的,屬于違法違規行為。既然如此,實踐中為何還會存在占用無障礙通道現象呢?
張萬洪:無障礙建設的法律效力層級較低、法律責任不明確是重要原因。特別是對不符合無障礙規范的情形的處置措施,通常規定得比較籠統、模糊,以至于執行起來力度欠缺。
例如,盲道被占用等現象一直存在卻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一方面在于與盲道相關的無障礙建設法律規范的實施細則和執法主體存在缺位。另一方面在于殘障群體自身的監督力量不足,社會公眾意識淡薄,出現“法不責眾”困境。
對于無障礙環境建設,即便法律規定得更加詳細嚴格,如果僅從管理角度落實,而缺少“用戶視角”,特別是缺乏讓殘障人士可以通過各種渠道表達需求、反饋體驗、救濟損害,具備主張和實現平等交通權利的可行能力,難免還是會出現各種漏洞。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二審稿第17條規定,“國家鼓勵工程建設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建設 項目的規劃、設計和竣工驗收等環節,邀請殘疾人、老年人代表 以及殘疾人聯合會、老齡協會等組織”,為此設立了溝通協商的良好框架。
《法治周末》:我們需要從哪些方面努力,才能保障為所有“有無障礙需求的社會成員”提供無障礙環境?
張萬洪:進行無障礙專門立法很有必要,目前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二審稿提供了有意義的參考。
首先,草案明確立法宗旨在于“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以及“促進社會全體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立法既回應了社會成員的緊迫需求,又避免強化刻板印象,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受益對象擴展到其他有無障礙需求的人。
其次,草案以專章形式對無障礙環境建設保障措施作出規定,確保其能夠落實。特別是要求提高認識,建設無障礙文化,讓無障礙環境成為良好社會風尚與公德的一部分。草案重視前置的科學規劃,強調通用設計、標準體系、評測制度、人才和智力支持,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保障體系。草案還強調政府“應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有利于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機制,發揮無障礙建設的合力。
最后,草案還加強了個案適用與監督的機制,為當事人主張無障礙相關權利提供更直接依據?!叭魏谓M織和個人有權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投訴、舉報”。一系列監督和責任條款讓人們知道“可以向誰主張什么”。面對交通出行、教育就業、信息交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障礙,可以在協商或訴訟等行動中做到有理有據,維護自己的平等權利,參與社會生活,實現個人全面發展。同時,進行社會監督,倡導一種社會融合的無障礙文化。